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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消检服务对商业建筑相关消防设计规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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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消检服务对商业建筑相关消防设计规范分析
 
1.      关于报警阀组
    喷规"6. 2. 1条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报警阀组。”喷淋系统应设报警阀组是毫无疑问的,问题是不论系统大小、不论建筑标准高低,笼而统之作出统一规定是否合适。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要比发达--差,规范的标准一般也应比发达--低,至少是持平。但有些条文的标准我们是高于发达--的。“喷规" 6. 2. 1条即是一例。国外20个喷头以下的系统可不设报警阀组,以有利于小系统的推广,同时相应可减少工程造价。美国规范4.7.1.1.1条规定:“喷头数大于20只的系统均应设局部水流报警器。”即意味着当喷头数小于及等于20只时的系统可不设局部水流报警器。标准尺度掌握偏高是不利于系统的推广的。规范条文的撰写该宽则宽,该严则严,该严的从宽,该宽的从严,都属于失之严谨。
2.      关于压力开关
    喷规"6.4.2条规定:“应采用压力开关控制稳压泵。”对于压力开关在“喷规”中未予明确,压力开关究竟是报警阀组中的组件,还是报警阀组之外的有独立启停功能的系统组件。按前者,因为报警阀组由报警阀、控制阀、延迟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和其他配套阀门、管道、仪表所组成;按后者因为“喷规" 4. 2. 9条1款中压力开关是和报警阀组并列的组件。如为前者压力开关应为双触点,一用于反馈信号,一用于控制消防泵启动;如为后者则压力开关可用于稳压泵的启停,6. 4. 2条的主要问题在于对于压力开关未予界定。
    不具体以致难操作的例子还有“喷规"5.0.8条,条文规定转换时间按4 L/ s流量计算,不应大于3min但泡沫的注入点位置不明确,应在管网始端、中间端,还是在终端。虽说是小事一桩,但真遇到工程了也是个实际问题,应子以明确为好。"
3.      关于喷头间距
    “喷规"7. 1. 2条对喷头的间距作了规定,但表7. 1. 2不足的是喷头与端墙的--大距离未作相应调整。喷头与端墙的--大距离,当正方形布置时应为正方形边长的一半,当按矩形布置时,由于有长边和短边的区别,长边方向的喷头与端墙的--大距离应为长边边长的一半,短边方向的喷头与端墙的--大距离应为短边边长的一半。按此原则布置喷头,无空白点,都可在喷头的保护范围内。如按目前“喷规”的规定,则在具体工程中会出现喷头布置数量过多的不合理情况。如某工程房间净空尺寸为4. 0 m X3. 7 m,面积为14. 8 ㎡,按原“喷规”可布置2个喷头,而按现“喷规”要完全符合“喷规”条文,需布置4个喷头。作用面积按“喷规" 5. 0. 1条规定为160 ㎡为11个房间,共设喷头44个,设计流量为44 X1. 33= 58. 52 1/s,比原来的29. 26 1/s整整大了一倍。从直感上明显偏大。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没有针对知形布置和平行四边形布置规定喷头在此布置形式时与端墙的--大距离值。
4.      关于管道的直径
    "喷规"8.0.5条规定:“管道的直径应经水力计算确定。" 8. 0. 7条对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配水支管、配水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以表8.0.7的形式作了规定。8.0.7条文的实质是根据标准喷头数确定配水支管和配水管的管径。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即管道的直径究竟按水力计算确定,还是按喷头数确定。如两者的结果有出入时以哪个为准?8.0.5条说明:只有经过水力计算确定的管径才能做到既合理、又经济。而8. 0. 7条则明确管径可以不算,只要套用表格。两条条文明显存在矛盾,美国规范6- 5. 1条规定:“管径表提供的管径不得用于水力计算系统”。")
5.      关于喷头数量"")
    喷规"8.0.7条规定了:“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配水支管、配水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不应超过表8. 0. 7的规定”。按照表8.0.7不同公称管径控制的标准喷头数,乘以每个喷头的流量值(按“喷规"9.1.1条计算公式计算)。得出总流量值,再计算在相应管径下的流速值,结果见表20从表2可以看出,当标准喷头数达到一定数量时,流速超过5 m/s,有的甚至大于10 m/s,这就违反了“喷规" 9. 2. 1条:“.……必要时可超过5 m/ s.但不应大于10 m/ s”的规定。表8.0.7的依据来自美国规范,但两国的情况不同,美国管网形式为网状或环状,而我国则为枝状管网,两者管径相同而流速不同。"
6.      关于减压阀与水流方向
    "喷规"9.3.5条规定:“垂直安装的减压阀水流方向宜向下。”这条条文的不足在于,减压阀并不存在对水流方向有要求。--建筑标准设计《常用小型仪表及特种阀门选用安装》O1SS105减压阀组分区消防供水图示就表明这一特征。问题不出在减压阀上.而是在过滤器上。目前国内为减压阀配套使用的过滤器大多为Y型过滤器。这种过滤器当垂直安装时,水流只能自上而下,而不能自下而上。当采用其他型式的过滤器时,水流方向不受限制。而(CECS109: 2000) 5. 1. 9条己明确:“过滤器型式应根据水流方向选用。”
    再回到“喷规"9.3.5条,条文的表达应为:“减压阀设置Y型过滤器时Y型过滤器宜水平设置或水流方向自上而下,其他型式过滤器不受限制。
7.      关于消防用水水质
    "喷规"10.1.1条规定:“系统用水应无污染、无腐蚀、无悬浮物。”这条条文的优点在于首次对消防用水的水质在规范中作出规定。缺点在于要求过高,不能深究。我国《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可用于消防。其中检测指标有粪大肠菌群,有粪大肠菌群数说明水质被生活污水污染,但仍可用于城市杂用水、景观环境用水,包括用于消防。即使消防用水采用城市水厂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自来水,在输送和贮存过程中也存在管道、水池和水箱的一次污染。只要污染不十分严重,只要污染后的水不影响灭火就可以,无污染的要求显然是偏高了。
    腐蚀也一样。只要水中含有溶解氧和氯消毒后的余氯量,都会对金属产生腐蚀。管道、池体、箱体只要采用金属材料就存在腐蚀现象。喷淋系统的管道按“喷规"8.0.2条规定,配水管道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报警阀入口前可采用内壁不防腐的钢管,均会产生氧腐蚀、氯腐蚀和其他腐蚀,因此无腐蚀的要求也是难以做到的。"
    如果维持条文原意,条文的表述可按条文说明关于悬浮物的写法:“要求系统的用水中不能含有可堵塞管道的纤维物或其他悬浮物。”污染和腐蚀也可与此类同,即要求系统的用水不影响灭火的污染(如油污染),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腐蚀。
8.      关于环状供水管道:
    "喷规" 10. 1. 4条规定了报警阀组前设环状供水管道的要求,这与原“喷规”相比无疑是个进步。条文说明对此有一个解释,指出“由于该系统(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灭火成功率与供水的可靠性密切相关,因此要求供水的可靠性不低于消火栓系统。”出于上述考虑对于设置两个及以上报警阀组的系统,按室内消火栓供水管道的设置标准,提出“报警阀组前宜设环状供水管道。”的规定。以上一段话说明“喷规" 10. 1. 4条的指导思想是:“要求供水的可靠性不低于消火栓系统。”技术措施是:“设置两个及以上报警阀组的系统,报警阀组前设环状供水管道。”报警阀组后没有要求,一个报警阀组的系统也没有要求。需知这样的系统阀后有800只喷头(湿式、预作用系统)或500只喷头(干式系统)。而消火栓系统除了从环状管网接至消火栓那段为枝状管段外其他一般均要求为环状管网,高层建筑尤其如此,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使在报警阀组前设了环状管网,但报警阀后至喷头,包括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和短立管均为枝状管网,其供水可靠性远远低与消火栓系统。而目前要求报警阀组后设环状管网还不完全具备条件。当阀后为枝状仅在阀前设环状管网,而这段环状管网又往往在水泵房范围内,管道总长度在整个管网系统中所占份额很少,因此条文说明中的“要求供水的可靠性不低与消火栓系统”的提法从管道系统这个角度来看是言过其实的。"
9.      关于独立的供水泵
    "喷规" 10. 2. 1条规定:“系统应设独立的供水泵。”此处的系统按条文说明的解释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和消火栓给水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共用消防泵,更不和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共用给水泵。问题在于“建规”和“高规”都允许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共用消防泵,只强调共用时,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应在报警阀前分开。
    再进一步探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这些系统有时串联,有时并联,串联时共用消防泵是不可避免的,并联时能否共用?还是一个系统一组泵?不明确。
10.  关于防火阀及风口
    70℃防火阀实际上就是防火风口,做法见91SB6-1 P85,280℃防火阀通常采用常闭带信号防火阀+风口,着火时手动开启,做法见91SB6-1 P86。一般地下车库的排烟风量就是根据换气次数而来,排风排烟量基本一致,所以不用双速风机。
11.  关于防火卷帘的控制方式
    扶梯周围防火卷帘门应为一步降,控制模块应于深化设计时完成。控制方式分为单个卷帘控制(单控)、分区控制(区控)、分组控制(组控)三种。设定封闭某个防火分区的所有防火卷帘为一组,仅为该组适中位置的一个防火卷帘配置编址控制模块(此种卷帘可称为模块控制型卷帘,4个防火分区共设4个模块控制型防火卷帘即可),本区其他卷帘由模块控制型卷帘电控箱中扩展继电器控制(为多线制)。
12.  消火栓管道连接方式
    “喷规"8.0.4条规定:“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 m m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该条文紧接着的规定不再涉及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条文是这样表述的:“水平管道上法兰间的管道长度不宜大于20 m;立管上法兰间的距离不应跨越3个及以上楼层,净空高度大于8 m的场所内,立管上应有法兰。”由此而带来的疑问是:①水平管、立管法兰间的距离都作了明确规定,沟槽式连接件(卡箍)的接口间的距离有没有规定?②采用沟槽式连接时是否也要在一定距离采用法兰连接方式?③采用丝扣或焊接连接时是否能用法兰,还是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均可?之所以产生疑问是条文的表述不当所造成的。"
    管道的连接方式在“喷规"8.0.3条己有规定,有沟槽式、丝扣、法兰和焊接(焊接只限于报警阀前管道)。实际情况是法兰和沟槽式连接都便于拆卸维修。而丝扣连接和焊接连接都不便于拆卸维修。因此8.0.4条的表述宜改为:“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 m m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法兰间或沟槽式连接间的管道长度,水平管不宜大于20 m;立管不应跨越3个及以上楼层。净空高度大于8 m的场所内,立管上应有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
13.  消防高位水箱通常为消火栓系统与喷淋系统共用。
14.  关于消火栓系统压力。
    喷规" 8. 0. 1条规定:“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 20 MPa" ,1. 20 MPa的规定不尽合理。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 20 MPa,这是由产品所要求的,而配水管道包括配水干管、配水管和配水支管可以允许有更高的工作压力,管材和接口方式可以按照不同的工作压力选用,在技术上是完全做得到的。再加上管道和配件、附件的工作压力等级只有0.6 MPa、1.0 MPa、1. 6 MPa、 2.5 MPa和4 .0 M Pa, 而没有1. 20 MPa这一级。“喷规”8. 0. 1条规定的后果是当高层建筑超过一定高度(水箱--高水位与报警阀组高差不得超过120 m)报警阀组必须上楼,不能集中在底层,这给管理带来不便。同时市场上工作压力为1. 60 MPa或2. 5 MPa的报警阀从此无用武之地。8. 0. 1条如改为:“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 1. 20 M P a "。"
    消火栓系统压力一般不大(只有0.71MPa),但其管道材质仍建议采用无缝钢管,不要用焊接钢管。焊接钢管工作压力在0.8MP,日常工作能够满足要求,但设备安装调试时压力可达到1.6MP。
15.  泵房中泄水管道的规格多为DN65。泄水阀前水平管上路的阀门多为活塞式安全泄压阀。
16.  排烟竖井多为砖砌风道。
17.  喷淋泵及消防泵出水管的碟阀后端试水管上通常采用活塞式安全泄压阀。
18.  消防水箱多为镀锌钢板拼装水箱。
19.  各层各防火分区消防广播干线金属线槽规格50*50-100*100之间,系统图中应表明串联方式。
20.  消防电报警系统中的电管地下暗敷,地上明敷。
21.  喷淋泵吸水口为DN200,吸水管为DN300,过滤器安装在闸阀与水泵之间,出水管上泄压阀多为活塞式安全泄压阀(DN65)。
22.  管道穿越人防时应在预留孔洞处加刚性防水套管。
23.  喷淋头何时采用上下喷头应在施工过程中根据设备安装具体情况定。
1:无吊顶时采用上喷头,例如地下汽车库;
2:有吊顶,但是吊顶距离顶板小于0.8米时采用下喷头;
3:有吊顶,但是吊顶距离顶板大于等于0.8米时采用上下喷头。
4:通风管道的宽度大于1.2M时,通风管道的上、下部位设上下喷。
24.  湿式报警阀后没有采暖的区域需要做电伴热。
25.  室外管道保温的计取。地下室、公共区管井内采用铝铂玻璃棉;保温厚度如下:
             发泡橡胶   铝铂玻璃棉
防结露     13mm       20mm;
热水保温   19mm       30mm
排水防冻   19mm       30mm
铝铂玻璃棉传热系数≤0.04W/m℃
26.  喷头直径20为快速响应喷头。
27.  无采暖区域的喷淋带水管线应做电伴热及保温。设在地下二层三层的消火栓及管道,设电伴热保护以防冻。
28.  消火栓起泵线、电话线、24V电缆线应分管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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